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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鍵及 LED 指示燈
FS110:
按鍵要求
連續按壓
開啟
三秒鐘
連續按壓
關閉
三秒鐘
配對
不適用
連結
不適用
按下電源鍵
主動連結
按下電源鍵
接聽來電
(暫停)鍵
拒絕來電
按
键
藍色 LED 顯
示燈(訊號發
內容
源處)
燈亮起 0.5 秒
兩分鐘後,若訊號發源處仍無
後會熄滅,之
法找到或配對另一裝置,訊號
後燈會一直亮
發源處會自動關閉。
著。
燈快速閃爍三
耳機電源關閉;閃爍的順序與
次然後熄滅。
傳送器類似。
在啟動耳機後,耳機會自動與
燈持續亮著
訊號發源處配對。
每 4 秒閃爍 0.3
LED 指示燈與配對狀態不同。
秒。
與上次電源開啟時所連結的手
機配對。
如果您本來在聽音樂,聲量會
在一秒內降到無聲,且您會聽
到提示音。
不適用
有來電時按下電源鍵
接聽電話
當有來電時 , 連續按
不適用
鐘。
17-11
繁
體
中
文
即可
鍵三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