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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說明
國家法律系統內實施歐盟指令 2012/19/EU 後,需遵守
以下指示:
— 不得將電氣和電子設備與居家垃圾一起丟棄。
— 法律規定,當電氣和電子設備到達其使用壽命後,消費
者必須將其送返至銷售點為此目的而設立的公共收集點。
詳細條款內容由各國法律各自規定。在產品、使用手冊或
包裝上的這個符號表示產品必須遵守這些規定。您可透過
回收、再利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舊設備,為保護環境
做出重要貢獻。
小心!
製造商對未經授權而對本裝置進行改造所致的任何無線電
或 TV 干擾概不負責。此類改造可能會讓使用者失去使用
本裝置的權利。
FCC聲明
依 FCC 規則第 15 部分規定,本裝置已經過測試,並符合
B 類數位設備的限制。這些限制是針對在住宅安裝的情況
下,提供有害干擾的合理保護。本裝置會產生、使用並會
發射無線射頻能量,若未依本說明書安裝和使用,可能會
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無法保證不會在特定
安裝中出現干擾。如果本裝置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
成有害干擾,您可透過關閉與開啟本裝置來判斷,我們鼓
勵使用者嘗試透過以下一或多種措施來矯正干擾情形:
>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加本裝置與接收器間的距離。
> 將本裝置連接到與接收器所連接的插座不同迴路的
電源插座。
> 諮詢經銷商或經驗豐富的無線電/電視技師以獲得
協助。
不得將本裝置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一起或一起
使用。
操作時可能會發生以下兩種情況:
(1) 本裝置可能不會產生有害干擾,和
(2) 本裝置必須接受所接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可能導致不
希望出現的操作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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