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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干扰。然而,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的情况下,不会产生任何的干扰。任何对本装置、其连接方式
及/或连接线的改变及修改,都会造成使用者因此丧失使用本装置的权利。
一致性声明
一致性声明
本产品符合针对信息科技设备之FCC法规第15章之规定及规范。操作本产品应该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本产品不能造成有害之干扰,且(2)本产品必须承受所接受到的干扰,包含导 致非预期操作之
干扰。
环保使用期限标识是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SJ/T11364-2006) 》、
《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制定的,适用于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的标识。
只要按照安全及使用说明内容在正常使用电子信息产品情况下,从生产日期算起,在此期限内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不致发生
外泄或突变,不致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产品正常使用后,要废弃在环保使用年限内或者刚到年限的产品,请根据国家标准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置。
另外,此期限不同于质量/功能的保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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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部件名称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 PBDE)
○
○
○
○
○
移动硬盘
X
○
○
○
○
○
○
USB 2.0数据线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
求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SJ/T11363-2006)以下
X: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
限量要求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SJ/T11363-2006)This information is applicable for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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