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MI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型式認証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
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
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NCC: Taiwan Wireless Statement
無線設備的警告聲明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射頻、加大功率或變更
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
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通信。低功率射頻電
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圖中之數字為產品之環保使用期限。僅指電子電氣
產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質不致發生外洩或突變,從而對環境造成汙染或對人身、財產造成嚴
重損害的期限。
部件名称
印刷电路板及其电子组件
外壳
外部信号连接头及线材
其它
本表格依據 SJ/T 11364 的規定編制。
○: 表示該有害物質在該部件所有均質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GB/T 26572 規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該有害物質至少在該部件的某一均質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GB/T 26572 規定的限量要求,然該部件仍符合歐盟指令 2011/65/EU
的規范。
備註:此產品所標示之環保使用期限,係指在一般正常使用狀況下。
「產品之限用物質含有情況」之相關資訊,請參考下表:
單元
印刷電路板及電子組件
外殼
滾輪裝置
其他及其配件
備考 1. "O"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 2. "-"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有害物质
铅 (Pb)
汞 (Hg)
×
○
○
○
○
○
×
○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鉛 (Pb)
汞 (Hg)
○
-
○
○
○
○
○
-
镉 (Cd)
六价铬
+6
(Cr
)
○
○
○
○
○
○
○
○
六價鉻
鎘 (Cd)
+6
(Cr
)
○
○
○
○
○
○
○
○
多溴联苯
多溴二苯醚
(PBB)
(PBDE)
○
○
○
○
○
○
○
○
多溴聯苯
多溴二苯醚
(PBB)
(PBDE)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