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特此聲明,本裝置符合 2014/53/EU 指令的要件及其他相關規定。
最新的 DoC ( 符合性聲明 ) 有效版本可至 https://consumer.huawei.com/certification/ 檢視。
本裝置可以在歐盟 (EU) 的所有會員國正常操作使用。
請遵守本裝置使用所在地的國家與當地規範。
本裝置之使用可能會受限,依當地網路狀況而定。
頻帶與功率
(a) 無線電設備運作的頻帶:部分頻帶並非在所有國家或地區都可使用。如需更多詳細資料,請聯絡當地電信業者。
(b) 在無線電設備運作的頻帶中傳輸的最大無線電頻率功率:所有頻帶的最大功率低於相關調和標準中規定的最高上限。
配件與軟體資訊
在產品推出後,製造商將會發佈軟體更新,以修正錯誤或增強功能。製造商發佈的所有軟體版本已經過驗證且仍符合相關規定。
使用者無法存取及修改所有 RF 參數 ( 例如,頻率範圍和輸出功率 )。
有關配件與軟體的最新資訊,請參閱 https://consumer.huawei.com/certification/ 上的 DoC ( 符合性聲明 )。
如需各國家或地區最新的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地址,請造訪 https://consumer.huawei.com/en/support/hotline。
FCC 規範合規性
無線電頻率 (RF) 暴露規定
您的裝置是低功率無線電發射器和接收器。根據國際指南的建議,該裝置的設計不得超過歐盟委員會關於無線電波暴露的限制。
FCC 聲明
本裝置已經過測試,符合 FCC 規範第 15 篇有關 B 類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是在家庭使用時,對有害干擾提供合理的保護。
本裝置會產生、使用和輻射電磁波能量,如果沒有按照規範安裝和使用,可能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不過,無法保證在特
定的安裝使用情形下, 不會發生干擾。 如果本裝置確實對收音機或者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 藉著關閉和開啟裝置的電源即可判定,
使用者可嘗試利用下列措施來改善干擾情況:
-- 重新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和位置。
-- 增加裝置和接收機的距離。
-- 改為將裝置連接到另一個電源迴路,其與接收機連接的迴路不同。
--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收音機 / 電視機技術人員,尋求幫助。
本裝置符合 FCC 規範第 15 篇的規定。操作時必須遵守下列的兩個條件:(1) 本裝置不可造成有害干擾;(2) 本裝置必須接受任何
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引起意外操作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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