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电池处理
—毗邻的标志意味着蓄电池和电气设备在废弃时必须跟家庭垃
圾(多种混合废弃物)完全分开。
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
(WEEE
气和电子设备
据相关的国家废物处理规范进行处理。
电池中包含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因此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
2006
9
年
月出台的
理规范进行处理。电池只能在完全放电后处理。
警告!
不要用电池短路的方法使其放电!
由于技术原因的改动恕不另行通知。错误除外。
92
2003
年
2002/96/EC
) 的
2006/66/EC
指令,废弃电池需要根据相应国家废物处
1
月制定的关于废弃电
指令,电子设备需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