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財產權或資訊保護以及其他隱私權。您不得將本
產品用於任何禁止的最終用途,包括開發或生產大規
模毀滅性武器、開發或生產化學武器或生物武器,以
及任何有關核爆炸或不安全核燃料循環的任何活動,
或支持侵犯人權。
如果本手冊與適用法律產生任何衝突,以後者爲準。
法規資訊
這些條款僅適用於帶有對應標記或資訊的產品。
EU 合規性聲明
本產品及其配件 ( 如果有 ) 均會標示「 CE 」,表
示 符 合 適 用 Directive 2014/53/EU (RED) 、
Directive 2014/30/EU (EMCD) 、 Directive 2014/35/EU
(LVD) 、 Directive 2011/65/EU (RoHS) 、 Directive 2014/53/EU
所列歐洲協調標準。
頻帶和功率(用於 CE )
頻帶和傳輸功率(輻射及 / 或導通)標稱限值,適用於以
下無線電設備,如下:
設備型號
頻帶和功率
Wi-Fi 2.4 GHz(2.4 GHz 至 2.4835 GHz) :
M10
20 dBm
M11
藍牙 2.4 GHz(2.4 GHz 至 2.4835 GHz) :
M11W
20 dBm
M20
M20W
M30
M60
Wi-Fi 5 GHz(5.15 GHz 至 5.25 GHz) : 23 dBm
M11
Wi-Fi 5 GHz(5.25 GHz 至 5.35 GHz) : 23 dBm
M11W
Wi-Fi 5 GHz(5.47 GHz 至 5.725 GHz) :
M20
23 dBm
M20W
Wi-Fi 5 GHz(5.725 GHz 至 5.85 GHz) :
M30
14 dBm
M60
* 如果是 M11 、 M11W 、 M20 、 M20W 、 M30 和 M60 ,當
裝置在 5 GHz 環境下操作時,請留意以下說明:
根據指令 2014/53/EU 第 10 (10) 條,當在 5150 至
5350 MHz 頻率範圍內操作時,本裝置僅限於在室內使
用:奧地利 (AT) 、比利時 (BE) 、保加利亞 (BG) 、克羅埃
西亞 (HR) 、 賽普勒斯 (CY) 、 捷克共和國 (CZ) 、 丹麥 (DK) 、
愛沙尼亞 (EE) 、芬蘭 (FI) 、法國 (FR) 、德國 (DE) 、希臘
(EL) 、匈牙利 (HU) 、冰島 (IS) 、愛爾蘭 (IE) 、義大利 (IT) 、
拉脫維亞 (LV) 、列支敦斯登 (LI) 、立陶宛 (LT) 、盧森堡
(LU) 、馬爾他 (MT) 、荷蘭 (NL) 、北愛爾蘭 (UK(NI)) 、挪
威 (NO) 、波蘭 (PL) 、葡萄牙 (PT) 、羅馬尼亞 (RO) 、斯
洛伐克 (SK) 、 斯洛維尼亞 (SI) 、 西班牙 (ES) 、 瑞典 (SE) 、
瑞士 (CH) 、以及土耳其 (TR) 。
裝置未隨附電源變壓器時,請使用合格製造商提供的電
源變壓器。有關詳細的功率要求,請參閱產品規格。
裝置未隨附電池時,請使用合格製造商提供的電池。有
關詳細的電池要求,請參閱產品規格。
指令 2012/19/EU ( WEEE 指令):已標示此符號
的產品在歐盟不得當成未分類的都市廢棄物處
理。爲了正確回收,請在購買同等的新設備時將
本產品退回當地供應商,或將其棄置在指定的回收點。
詳細資訊請參閱 www.recyclethis.info 。
指令 2006/66/EC 及其修訂 2013/56/EU (電池
指令):本產品內含一顆電池,在歐盟區不能
當成未分類的都市廢棄物處理。有關特定的電
池資訊,請參閱產品說明文件。已標示此符號的電池可
能含有代表鎘 (Cd) 、鉛 (Pb) 或汞 (Hg) 的字母。為正確
回收,請將電池送回供應商或指定的回收點。詳細資訊
請參閱 www.recyclethis.info 。
NCC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
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
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
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
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
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應避免影響附近雷達系統之操作。
安全指示
使用前請先閱讀所有的安全性資訊。
這些指示的目的在確保使用者正確使用本產品,避免造
成危險或財產損失。
法律和法規
● 使用本產品必須嚴格遵守當地電氣安全法規。
運輸
● 在運送裝置時, 請將裝置放入原本的或類似的包裝中。
● 在拆封後保留所有包裝以供將來使用。 如果發生任何
故障,則需要利用原本的包裝將裝置送回工廠。未使
用原本的包裝運輸可能會導致裝置損壞, 本公司概不
承擔任何責任。
● 請勿使本產品掉落或遭受撞擊。 請勿讓裝置受到磁性
干擾。
電源供應
● 根據 IEC61010-1 標準,輸入電壓應符合有限能量電
路 (5 VDC, 2 A) 的規定。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技術
規格。
● 確認已將插頭正確連接至電源插座。
● 請勿將多個裝置連接至相同電源變壓器以避免過熱,
或因過載造成火災危險。
● 裝置未隨附電源變壓器時, 請使用合格製造商提供的
電源變壓器。 有關詳細的功率要求, 請參閱產品規格。
電池
● 不當使用或更換電池可能會導致爆炸危險。 僅以相同
或同等類型取代。電池類型為 E97-13-1S1P26650 。依
照電池製造商提供的說明處理用過的電池。
● 請勿使用隨附的充電器為其他類型的電池充電。 確認
充電時充電器距離 2 公尺內沒有易燃物料。
● 為了長期儲存電池,請確保電池每半年充滿電,以確
保電池品質。否則,可能會造成損壞。
● 請勿將電池放在加熱或火源附近。避免陽光直射。
● 不要吞下電池以避免化學灼傷。
● 請勿將電池放在兒童接觸得到的地方。
● 注意:若更換的電池類型不正確,會有爆炸的風險。
● 禁止將電池棄置火中或高溫烤箱中, 並禁止使用機械
來壓碎或切碎電池,否則可能導致爆炸。
● 禁止將電池置於極低空氣壓力下, 否則可能導致爆炸
或造成易燃液體或氣體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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