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3.3
使用目的
该系列消防头盔只能用于执行下列作业:
消防作业
救援作业 (高空救援除外)
交通事故引发的相关作业
所有属于消防员职责范围内的作业 (摩托车司机禁用)
所有其他用途都被禁止。
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可为头盔选择相应的防护面罩。根据适
用用途的不同,防护面罩带有不同标识 (参见第 96 页第 3.5
章) 。下表列出了各种防护面罩适用的用途:
用途
免受辐射热伤害
免受火焰灼伤
免受碰撞影响
免受锋利物体伤害
免受坚硬物体碰撞
避免与液体及腐蚀性化学物质
接触
避免与熔融金属接触
进行电锯工作
进行木工相关工作
防止触电
对导电设备进行作业时提供保
护
以上防护面罩只能与 Dräger HPS 4500 系列的消防头盔配合使
用。
小心
!
受伤危险!
在执行上述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的防护面罩。 否则可能
导致烧伤或其他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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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认证
消防头盔已通过以下标准的认证:
EN 443:2008
2014/90/EU
Solas, FSS Code
(EU) 2016/425
一致性声明:见 第 101 页 或
www.draeger.com/product-certificates
面罩符合下列标准和准则:
消防用面罩:EN 14458:2004
技术辅助工作用面罩:EN 14458:2004
特殊用途面罩:EN 166:2002 或 EN 1731:2007
该系列消防头盔只能使用明确允许用于该系列消防头盔的配
件。如果使用了未指定用于该系列消防头盔的附件或佩戴了其
他个人防护装备,则消防头盔的某些零部件可能不再满足消防
头盔通过的认证标准。
当根据本说明佩戴了 Dräger 提供的下颌带并进行了相应调整
时,消防头盔满足上述欧洲标准关于支承系统的要求。
3.5
符号说明和型号一致标识
型号一致标识位于包装的标签上,部分位于头盔组件上。
标识
标识说明
HPS 4500
头盔型号
H2、H3
头盔尺码
nl,rw,fr,...
头盔壳体:
nl:荧光
rw:白色
fr:红色
lge:亮黄色
tsw:黑色
Dräger HPS 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