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附加資訊
1 建立指示播放順序且包括編號的檔案名稱
(例如001xxx.mp3和099yyy.mp3)。
2 將那些檔案放入資料夾中。
3 將含有檔案的資料夾儲存到外部儲存裝置
(USB、SD)中。
但您是否可指定播放的順序,將視系統環境而
定。
USB可攜式音訊播放器的播放順序不同且視播放
器而定。
藍牙設定檔
為了使用藍牙無線技術,裝置必須能解譯某些
設定檔。本機與下列設定檔相容。
! GAP(一般存取設定檔)
! OPP(物件推送設定檔)
! HFP(免持設定檔)1.5
! HSP(Head Set Profile)
! PBAP(電話簿存取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分配設定檔)
! AVRCP(音訊/視訊遙控器設定檔)1.3
! SPP(序列埠設定檔)1.1
版權及商標
藍牙
â
字標和商標為Bluetooth SIG, Inc.
Bluetooth
所有,日本先鋒公司使用這些標誌皆需獲得授
權。其他商標和商品名稱分屬其各自的擁有者
所有。
iTunes
Apple及iTunes均是Apple Inc.於美國及其他國
家註冊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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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tw
MP3
本產品僅針對私人、非商業的使用提供授權許
可;除此之外,並未提供授權許可,或暗示任
何使用者具有將本產品用於任何商業(即創造
營收)即時播放(陸上、衛星、有線和/或任
何其他媒體)、透過網際網路、內部網路和/
或其他網路的廣播/串流,或其他電子內容傳
播系統(如付費音訊或隨選音訊應用程式)之
權利。此類用途須另行授權許可。如需詳細資
料,請造訪
http://www.mp3licensing.com。
WMA
Windows Media 是Microsoft Corporation於美國
及/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本產品採用Microsoft Corporation開發之技
術,未獲Microsoft Licensing, Inc.授權不得
使用或散布本技術。
SD記憶卡
SD Logo是SD-3C, LLC的商標。
miniSD Logo是SD-3C, LLC的商標。
microSD Logo是SD-3C, LLC的商標。
SDHC Logo是SD-3C, LLC的商標。
iPod & iPhone
iPhone、iPod、iPod classic、iPod nano及
iPod touch皆為Apple Inc.在美國及其他國家註
冊的商標。
「Made for iPod」(專為iPod製造)及「Made
for iPhone」(專為iPhone製造)表示該電子配
件是專為連接至iPod或iPhone而設計,而且已
通過開發廠商的認證以符合Apple的效能標準。
對於本裝置的操作或是否符合安全與規範標
準,Apple概不擔負任何責任。請注意,此配件
與iPod或iPhone一起使用會影響無線電的性
能。
Androidä
Android是Google Inc的商標。
MIXTRAX
MIXTRAX是日本先鋒公司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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