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
运行准备
首次使用设备前,装入已充电的镍氢电源组 T4 或 Dräger 允许的电池 (参见
第 169 页 " 更换电池 / 充电电池 ") 。
设备准备就绪。
为了降低易燃或爆炸环境的引爆风险,务必注意下列警告提示:
只能使用 ABT 01xx、HBT 00xx 或 HBT 01xx 型号的电源组。参见可充电电池
上有关允许的可充电电池和相应温度等级的标记。
替换组件可能会影响原有安全性。
打开设备
按住 [OK] 按钮约 3 秒,直到显示屏上显示的倒计时 »3 .2 .1« 结束。
–
然后所有显示屏部位、光学警报、声音警报以及振动警报都会短暂激活,
以检查功能是否正常。
–
显示软件版本。
–
设备进行自检。
–
显示下一个待调整的传感器以及距离下一次调整的剩余天数,例如
»ch
%LEL CAL 123«。
4
–
以天为单位显示距离气体应用测试间隔到期的时间,例如 »bt 2«。
–
依次显示所有警报阈值 A1 和 A2, 以及必要时显示 »
1)
(STEL)
(针对所有有毒气体,例如 H
–
传感器预热期间:
测量值显示闪烁
特殊符号 »
« 显示。
在传感器预热期间不会发出警报。
红色 LED 闪烁。
测量值不再闪烁且红色 LED 不再亮起即表示气体检测仪已准备好进行
测量。如果对应的警告提示 (如尚未调整好)仍存在 (关于警告提示
的调出,请参阅技术手册) ,可能继续显示特殊符号 »
按下 [OK] 按钮,以取消打开顺序显示。
关闭设备
同时按住 [OK] 按钮和 [+],直到显示屏上显示的倒计时 »3 .2 .1« 结束。
–
设备关闭前,光学警报、声音警报以及振动警报短暂激活。
1)
仅当设备配置中激活时。供货状态:未激活。
警告
1)
« (TWA)
和 »
S 或 CO) 。
2
« 。
进入工作场所之前
进行安全相关的测量前,通过气体功能测试检查调整,必要时进行调整并检查
所有警报元件。如果有国家规定,则必须按照这些规定执行气体功能测试。
调整不正确可能会造成测量结果错误,从而导致严重危害健康。
如要在近海任务中使用气体检测仪,必须与指南针保持 5 m 的距离。
打开设备,在显示屏中显示当前测量值。
注意警告 »
« 或故障提示 »
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如果警告提示在运行期间没有自动消失,则使用结
束后必须检修设备。
设备未准备好测量且必须对其进行检修。
检查设备上的进气口是否未被覆盖或脏污。
有爆炸的危险!为了降低易燃或爆炸环境的引爆风险,务必注意下列警告提示:
在富氧环境 (>21 Vol.-% O
险区域移开。
超出显示范围的较大值可能表示有爆炸危险的浓度。
«
运行期间
–
运行期间显示每个测量气体的测量值。
–
如果存在警报,则相应的图标、光学警报、声音警报以及振动警报激活, 。
参见章节 " 识别警报 "。
–
如果超出或低于测量范围,则代替测量值显示下列内容:
»
«
(超出测量范围)或
»
«
(低于测量范围) 。
–
短暂超出 EC 测量通道测量范围时 (不超过一小时) ,无需检查测量通道。
对于无法在其中进行测量运行的特殊状态 (快速菜单、校准菜单、传感器预热、
密码输入) ,使用光学信号 (LED 警报灯
行显示。
警告
注意
«。
警告
) 中,防爆保护得不到保障;将设备从爆炸危
2
注意
缓慢闪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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