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同時啟動發射 2 支或上的閃燈(但閃燈是以不同閃光模式設定),請先將閃燈以小組形式設定區分。
◆
若主導誘發閃燈或從屬閃燈設定為 MULTI 模式,各組從屬閃燈均需設定為 MULTI 模式,其他閃光模式組合
◆
均不能使用。
若主誘發閃燈或從屬閃燈 MULTI 模式轉為 TTL 或 M,各組從屬閃燈均需轉設為 TTL 或 M 模式,而早前預
◆
設的閃光輸出量和補償值,均需重新設定。
13.
檢查各閃燈是否充電完滿。
確定主導閃燈的"準備訊號"充起及從屬閃燈的"對焦輔助燈"己在不停的動狀態。
◆
TTL 功能符號均一起和經選用的閃光模式,同時在閃燈屏幕上顯現。
◆
閃燈在無線遥控操作時,作造型閃光預覽
以主控燈作造型閃光預覽
在所需的無線遥控閃光模式設定後,按下閃燈上 TEST 鈕,便可啟動發射閃光,以預覽拍攝前被攝體在
閃光下效果
以被控燈作造型閃光預覽
各無線連系攝影設定後,按下主導閃燈的 + 或 – 鈕,選定出現符號 〈
1.
按動 SEL 鈕,待至
2.
按下 + 或 – 鈕選定出現
3.
按下閃燈上 TEST 鈕,閃燈將以先前或剛設定的閃光模式發射以先行預覧拍攝前被攝體在閃光下效果
4.
若選預覧主控燈在拍攝前被攝體在閃光下的光影效果,可依随以上步驟和設定為
◆
在屏幕上顯示
閃燈在無線遥控操作時段,
◆
離機無線從屬(Slave)閃光模式
普通從屬閃光模式
即使 EF-610 DG SUPER NA-iTTL 並不是安裝於相機上,用相機的內置閃光燈或其他閃光燈亦可對
EF-610 DG SUPER NA-iTTL 進行誘發。
1. 把閃光燈接在相機的熱靴座上。
2. 設定相機的曝光模式。如使用"A"或"M"模式時,請設定所需的光圈值。
3. 開啟閃光燈電源,然後半按相機的快門釋放掣。
此時,光圈數值及菲林感光度數據便會被傳送到閃光燈上。
◆
4. 把閃光燈從相機上移除。
5. 按下 MODE 按鈕來選擇固定從屬閃光模式
6. 按下 SEL 按鈕兩次使閃光燈輸出值閃爍。
7. 按下 + 或 – 按鈕來設定閃光燈輸出數值。
按照閃光燈與主體之距離來設定閃光燈輸出數值,使液晶顯示屏上的距離值跟實際距離盡量接近。如實際
◆
距離超出閃光燈輸出數值所能覆蓋的範圍,需改變光圈數值以配合。
如需要可手動設定閃光燈上的菲林感光度或光圈數值。
◆
1. 設定菲林速度:按下 MODE 按鈕來選擇
鈕來設定菲林感光度,最後再按一下 SEL 來完成設定步驟。
2. 設定光圈值:當閃光燈被設定為從屬模式時,按下"SEL"按鈕使光圈值閃爍。此時按下 + 或 – 按
鈕來設定所需之光圈值,然後再按 SEL 來完成設定步驟。
8. 按數次 SEL 按鈕直至所有閃爍中的顯示停止閃爍。
9. 把從屬閃光燈安放在所需位置。不要把閃光燈放在拍攝範圍內。
10. 當確定所有閃光燈已就緒後便可進行拍攝。
當 EF-610 DG SUPER NA-iTTL 已就緒時,自動對焦輔助光將不停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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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EF-610 DG SUPER NA-iTTL 被設在從屬模式下而被安裝在相機上的話,閃光燈是不會被引發。
◆
109
符號在屏幕上出現。
符號,再按動 SEL 鈕默認。
預覧功能可在閃燈上和各閃光模式一起共存設定
/
,然後按下 SEL 按鈕令其閃爍,再按下 + 或 – 按
。
〉
關閉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