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設備已經過測試,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有關 B 類數位裝置的各項限制。這些限制性
規定旨在防範安裝在住宅中的裝置產生有害干擾。本設備產生、使用並可能發散無線射頻能
量,如果不按照指示安裝和使用,則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按照指示安裝
並不能保證某些安裝不會發生干擾。如果本設備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可透
過關閉和開啟本設備來確定) ,使用者可嘗試採取以下一或多種措施來糾正干擾:
• 重新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大本設備和接收器的間距。
• 將本設備和接收器電源線插入不同線路上的插座中。
• 請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電視技術人員以獲得協助。
未經 Bose Corporation 明確批准,擅自變更或改裝本設備可能會使使用者操作本設備的授權失效。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規定和加拿大 ISED 免許可證 RSS 標準。本裝置工作時應滿足下列
兩種情形:(1) 本裝置不會造成有害干擾;(2) 本裝置必須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造成
裝置異常工作的干擾。
您在安裝和操作本設備時,身體應距離輻射體至少 20 公分。
本設備運行於 5150 至 5250 Mhz 頻帶時只能在室內使用,否則可能會對其他同通道移動衛星系統
產生有害干擾。
CAN ICES-3(B)/NMB-3(B)
根據能源相關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第 2009/125/EC 號指令)和能源相關產品和能源資訊(修訂)
(歐盟出口)條例的生態設計,本產品符合下列規範或文件:條例 (EC) 1275/2008 號根據條例 (EU)
801/2013 號修訂。
必要的電源狀態資訊
在 230V/50Hz 輸入的情況下,指定電源模式下的功耗
設備等待多長時間自動切換入模式
在 230V/50Hz 輸入的情況下,若所有有線網路連接埠已
連接且所有無線網路連接埠已啟動,網路待命的功耗
網路連接埠取消啟動/啟動流程。取消啟動所有網路將
啟用待命模式。
監 管 與 法 律 資 訊
< 2.5 小時
Wi-Fi®:同 時 按 住 遙 控 器 上 的 Bose Music 和「前
進」按鈕取消啟動。再次執行此操作可啟動。
Bluetooth ®:按 住 遙 控 器 上 的 Bluetooth ® 按 鈕
10 秒,清 空 配 對 清 單 後 即 可 取 消 啟 動。與
Bluetooth® 音訊源配對可啟動。
乙太網:拔出乙太網線可取消啟動。插入乙太
網線可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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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 C H
電源模式
待命
< 0.5 W
所有網路類型 < 2.0 W
N/A
網路待命
< 20 分鐘
< 2.0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