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不允许使用本产品抽吸以下材料:
▶ 易燃和/或易爆金属粉尘 (例如镁粉或铝粉)
▶ 温度高于 60 °C (140 °F) 的材料 (例如灼热的烟蒂、高温灰烬)
▶ 腐蚀性液体,例如冷却液和润滑液、汽油、溶剂、酸液 (pH < 5)、碱液 (pH > 12.5)
▶ 石棉、含石棉的材料、铅和含铅的材料
▶ 磨削、抛光、切割和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可能包含有害化学物质。一些例子包括:铅或铅基涂料;砖、
混凝土、其他砖石产品、天然石材和其他含石英的产品;一些木材,例如橡木、山毛榉和化学处理过的
木材;石棉或含石棉的材料。根据所处理材料的危险等级,确定操作员和附近人员的暴露程度。采取必要
的措施将暴露保持在安全水平内,例如使用集尘系统或佩戴适当的呼吸防护装置。减少暴露的一般措施包
括:
▶ 在通风良好的区域进行操作,
▶ 避免长时间接触粉尘,
▶ 清除脸部和身体上的粉尘,
▶ 穿着防护服并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的部位。
▶ 抽吸温度最高 60 ℃ (140 ℉) 的热材料时,戴上防护手套。
▶ 根据待抽吸粉尘的危险性,真空吸尘器必须配备适当的过滤器。
▶ 不要抽吸可能刺穿集尘袋而造成损伤的物体 (例如尖头或锋利的抽吸物)。
▶ 如果有泡沫或液体溢出,则立即关闭真空吸尘器。
▶ 在抽吸钻孔泥浆 (矿物材料) 时请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皮肤接触到泥浆 (pH > 9,腐蚀性)。
▶ 避免与碱性或酸性液体相接触。如果意外接触到液体,应用水冲洗。若液体接触到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
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3
说明
3.1
产品概览
1
3.2
合规使用
所述产品是一款用于商业用途 (例如建筑工地、酒店、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办公室和租赁企业) 的电池
供电的真空吸尘器。该产品适用于干湿区域。
严禁使用本产品对人或动物进行清理。严禁在水下使用。
此处所述的产品满足 Table 1,OSHA 1926.1153 指南的要求。
本产品允许用于以下应用:
•
对墙面和地板表面进行湿式和/或干式清洁
•
抽吸不易燃粉尘、木屑和木粉。
•
抽吸 Hilti 金刚石磨具、金刚石刀具、电锤以及使用干切削取芯钻头的取芯钻机产生的少量粉尘和木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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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把手
设备开关
背包支架 (可选)
吸尘器头部
排气口
容器锁扣
污物容器
(含 VC 3/4-T8 的示例图)
进口插口 (吸尘软管)
显示区和操作区
无线模块 (选装) 的盲盖
电池盒
电池解锁按钮
电池状态指示器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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