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測量結果
注: 儀器最多可儲存 50 筆測量結果。如超過 50 筆測量結果,新的測量結果會取
代最舊的測量結果。
1. 按住
3 秒鐘。
2. 按下
直到顯示「rCL」(回復) 字樣,然後按下
會顯示「– 01 –」。測量結果 01 就是最新紀錄的測量結果。
3. 按下
向前捲動。
測量結果號碼後面有測量值以及時間。
4. 要前往測量結果號碼的話,請按下
按下
或是
注: 測量結果無法刪除。
5. 按住
3 秒鐘以回到測量結果模式。
校正
此儀器經過原廠校準。不需要使用者自行校準。
標準校準調整
當校準需要調整以符合法規要求時,請使用標準校準調整 (SCA) 選項。
使用標準校準調整 (SCA) 選項微調原廠校準,使儀器顯示期望的標準溶
液數值。然後將調整後的校準用於所有測試結果。當試劑或儀器有些微
差異時,此類調整可以提高測試的精確度。
注: 對於擁有原廠校準範圍或方法的儀器,當使用者輸入的校準已輸入儀器時,
標準校準調整 (SCA) 功能會停用。要將 SCA 再次設定為開啟狀態,請將儀器設定
至原廠預設校準。請參閱
進行標準校準調整
1. 請完成校準範圍的測試程序。針對樣品,請使用測試程序文件中提供
的標準溶液濃度。
注: 如果測試程序文件沒有提供標準溶液濃度,則可以使用不同的已知標準。
2. 當測試程序完成時,請按住
3. 按下
直到顯示「SCA」字樣,然後按下
畫面會顯示標準校準調整值。
126
中文
。
設定為原廠預設校準
直到測量結果號碼顯示,然後
第 130 。
3 秒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