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
或
4b 人工清洁或辅以超声设备
5. 冲洗
6. 检查
7. 包装
8. 灭菌
9. 贮存
操作方法
- 将器械放入一个
托架或容器中,以避免器
械间的任何接触。
- 浸入具有洗涤性质的消
毒液中,辅以超声设备
(若适合)。
- 彻底冲洗(至少 1 分
钟)
- 检查器械,挑出有缺陷
的器械。
- 组装仪器(阻环)。
- 将器械放入一个
托架或容器中,以避免器
械或钉桩间的任何接触,
并将器械放入"灭菌袋"
中。
- 蒸汽灭菌条件:
134°C / 273°F,18 分
钟。
- 将仪器放在灭菌包装
内,存放在干燥、清洁的
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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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仅使用符合 EN ISO 15883 标准的清
洗消毒机,并定期维护和校准。
- 器械上应没有可见杂质。
- 丢弃任何有较大明显缺陷(破裂、弯
曲和扭曲)的器械。
- 遵循使用说明并遵从生产商提供的使
用浓度和时间(参阅一般性建议)。
- 消毒液应不含醛类物质,也不含二乙
醇胺或三乙醇胺等缓蚀剂。
- 使用符合当地法规的优质水。
- 如果预消毒液中含有缓蚀剂,建议冲
洗器械后立即进行高压灭菌。
- 在一次性使用的无纺布上吸干,或用
干燥机或过滤后的压缩空气吹干。
- 脏污的器械必须重新清洁和消毒。
- 丢弃出现任何变形(弯曲、扭曲)、
损坏(破裂、侵蚀)或缺陷(颜色编码
或标志丢失)的器械,因为这些会影响
器械的耐受性、安全性或性能。
- 灭菌期间避免器械之间有任何接触。
使用托架或容器。
- 检查生产商提供的灭菌袋的有效期以
确定存放时间。
- 使用符合 EN ISO 11607 标准、能耐受
141°C(286°F)温度的包装。
- 器械、钉桩和塑料托架必须按照包装
标示进行灭菌。
- 仅使用符合 EN 13060、EN 285 要求
的高压灭菌锅。
- 遵守生产商提供的高压灭菌设备的维
护程序。
- 仅采用本手册建议的灭菌程序。
- 控制效能(包装完整性、无湿气、灭
菌指示灯颜色变化、物理化学积分仪、
周期参数的数字记录)。
- 若包装打开、受损或受潮,则无法保
证无菌性。
- 使用之前检查包装和医疗器械(包装
完整性、无湿气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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