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之前(接續)
接續
在變更或做接續之前,確實將電源關掉並將電源線從 AC 插座拔下。
1. 與一個 DJ 混音器接續 (DJM-600、DJM-500、DJM-300、DJM-3000、DJM-909、DJM-707(音聲輸出及 CONTROL 插
孔))
使用附件中的音頻電纜線將白色的插頭插入 L(左)端子以及將紅色的插頭插入 R(右) 端子。使用本機附件中的控制電纜線將混音
器接續以使用漸變器啟動及反向指令。
當與 DJ 混音器(DJM-600)接續時
÷ 當與 DJM-300 及 DJM-500 接續時,接續方式顯示於附圖。
÷ 當與 DJM-909 及 DJM-707 接續時,將 CH-1 CD(頻道 1)與 A 雷射唱機, CH-2 CD(頻道 2)與 B 雷射唱機使用附件的音頻電纜
線接續。
÷ 當與 DJM-3000 接續時,將 CH-1(頻道 1)的 LINE 1 與 A 雷射唱機,及 CH-2(頻道 2)的 LINE 3 與 B 雷射唱機接續。
÷ 當與上列所述以外的音頻混音器接續時,將本機的 AUDIO OUT 端子接續於混音器的端子或是 AUX 端子上的連線(* 有於有可能造
成失真或不良操作,不可與 PHONO 端子接續)。
2. 接續控制電纜線以操作接力播放
當 CONTROL 插孔與倆機器使用附件的控制電纜線連接時,交替播放可能自動實行。(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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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B1378>
ChH
附件的音頻電
纜線
CDJ-200
CDJ-200
附件的控制電纜線
附件的控制電纜線
附件的控制電纜線
附件的音頻電纜線
CDJ-200
CDJ-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