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意 !!
當相機的曝光警告在顯示時進行拍攝時,可能會導致曝
光不足或過度。請在開始拍攝前更改拍攝條件。
閃光燈的曝光補償
補 償 只 在 閃 光 燈 的 光 量 並 不 影
響背景的曝光時進行。
可以在[TTL]、[TTL-BL]、[GN-M]
和 [WL
] 閃光燈模式下使用。
TTL
在 模 式 細 節 區 域 設 定 補 償 量
(補償量有 1/3 級和最多±3 級來
設定)。
閃光曝光補償功能也可從相機提供。當相機和閃光燈
都設定了閃光曝光補償時,將以合併的曝光補償值來
進行拍攝。
手動閃光
可以自由設定閃光量。
1. 把閃光燈模式設為[MANUAL] 。
2. 在 模 式細 節區 域設 定 閃光 量。
(設定範圍:1/128 至 1/1,設
定幅度:1/3EV。)
3. 以充電完成提示燈檢查閃光燈狀態及開始拍攝。
(
WL
)
TTL
MODE
在狀態區域裡的距離指示部分,計算及顯示適當的曝光
距離。即使採用相同的閃充量,該適當曝光距離會因應
相機的感光度或光圈值的改變而有所不同。
當運用手動閃光,可以使用以下方程式計算適當曝光:
閃光燈指數(GN) / 拍攝距離(m) = 光圈值(F)
有關此閃光燈的閃光燈指數(GN) ,請參閱在本說明書末
部的[表 1]。
距離值先決手動模式
這是手動閃光拍攝,光量的輸出將自動調整到所選的距離。
1. 把閃光燈模式設為[GN-M]。
2. 在 模 式 細 節 區 域 設 定 與 主 體
的 距 離 。 (如 果 所 需 距 離 超 過
可設定範圍,請調整相機的光
圈值,ISO 等。)
3. 以充電完成提示燈檢查閃光燈狀態及開始拍攝。
頻 閃
在 一 張 照 片 上 要 表 現 主 體 的 動
態,就如影像不斷重現,是可通
過 快 門 長 開 及 使 用 閃 光 燈 連 續
發射而拍成。
使用相機的手動曝光模式("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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