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固和維修
在符合下列例外情況與條件的情況下,貝克曼庫爾特公司向您保證 (i) 自經貝克曼庫爾特
公司確認之日起 12 個月內,該 「裝置」在所有實質方面均會根據適用之操作手冊 (可
從貝克曼庫爾特公司網站查閱)運行;(ii) 貝克曼庫爾特公司根據本 「協議」所提供的試
劑,於適用標記所列之有效期限 (以較短者為準)內,或者若此類標籤上未載明日期,
則自交貨之日起 12 個月內,在所有實質方面均會按照該等標籤所載明的內容保持合規和
正常運行;以及 (iii) 將以技術熟練的方式執行 「維修」 。 若 「產品」在正常和正確使用
之情況下於保固期間產生缺陷,貝克曼庫爾特公司得自行選擇於其正常營業時間內免費
維修或更換不合格 「產品」 。您對遺失或有缺陷之 「產品」所擁有之唯一救濟方式是,
貝克曼庫爾特公司自行選擇維修或更換該 「產品」 。 原始的保固期間對任何經維修或更
換的 「產品」仍然有效。 若貝克曼庫爾特公司根據此保固條款或因執行任何 「維修」而
更換任何零件,則遭更換的零件屬於貝克曼庫爾特公司所有。 若貝克曼庫爾特公司未以
技術熟練的方式執行 「維修」 ,您的唯一保固為重新維修適用儀器。 若根據本 「協議」
為您提供由第三方製造的產品 (如軟體、印表機或個人電腦) ,則貝克曼庫爾特公司會
將該製造商所提供之保固中可能存在的任何權利轉讓給您。 然而,貝克曼庫爾特公司並
不保證第三方所製造之產品的效能,或因第三方產品無法運行而提供任何救濟方式。 您
擁有的唯一救濟方式是根據本款規定移轉給您之保固權利中可能存在的任何救濟方式。
本款所提供的保固可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固,並且是您對產品或服務之效能所
擁有的唯一救濟方式。 貝克曼庫爾特公司拒絕承認任何其他保固,包括但不限於與產品
之適銷性、侵權或適用於任何特定用途有關的任何保固。 若依法適用任何默示保固,則
該等保固的期間以客戶協議的期限為限。
請參閱 「客戶協議」 ,以瞭解其他條款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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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164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