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保养
根据下述例外情况和条件,贝克曼库尔特公司特此向您担保:(i) 在经贝克曼库尔特公司
检验后的 12 个月内,设备能在所有重要方面依照贝克曼库尔特公司网站提供的适用操作
手册运转;(ii) 在相关标签所列到期日或 (如相关标签上未指明日期)交货日期后 12 个
月内 (以先到者为准) ,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贝克曼库尔特试剂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符合适
用标签且能按照标签发挥作用;以及 (iii) 提供专业保养。在担保期内,产品若在正常和
正确使用情况下出现缺陷,贝克曼库尔特公司将酌情在我公司的正常营业时间内免费提
供维修服务,或更换不合格产品。对于缺失或缺损产品而言,您的唯一补救措施是获得
维修服务或更换产品 (由贝克曼库尔特公司酌情决定) 。任何经维修或更换的产品都享
有原始期限的担保。如果贝克曼库尔特公司根据本担保或因进行任何保养而更换任何部
件,则经更换的部件归贝克曼库尔特公司所有。若保养服务不专业,则您的唯一担保是
为适用仪器获得重新保养。如果根据本协议向您供应第三方生产的产品 (比如软件、打
印机或个人计算机) ,贝克曼库尔特公司会给予您制造商担保提供的所有权利。不过,
贝克曼库尔特公司概不担保第三方生产产品的性能,也不会因第三方产品未能如期运行
而提供任何补救措施。您唯一的补救措施是本条款授予您的担保权利下可能存在的任何
补救措施。
本条款中的担保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担保,并且是您有关产品性能或保养的唯一补
救措施。贝克曼库尔特公司拒绝承认任何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关于产品适销
性、侵权或产品适合特定用途的担保。如果根据法律存在任何适用的默示担保,则此类
担保的持续时间仅限于客户协议的期限时长。
请参阅客户协议,了解其他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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